关于征求促进会理事意见的反馈报告
2022-04-20
经2006年9月19日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根据《广东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章程》第九、十八条等的相关规定,促进会于2006年10月12日向73家理事单位(含9家常务理事单位),发放了征求意见的函,征求各理事单位对促进会增选会员、更改名称、增设内部机构和创立信息化服务中心的意见和建议。
三份意见函各自发出73份,截止到2006年10月30日,共收回158份有效的意见反馈,有效回收率为72%。其中,增选会员意见反馈表61份,更改名称意见反馈46份,增设内部机构和创立信息化服务中心的意见反馈51份。
在收回的61份对增选会员的意见反馈表中,73家理事单位均对拟新增的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单位会员无异议。在收回的46份对更改名称的意见反馈中,以省闽南经济促进会、四川商会、土地估价师协会等为代表的44家理事单位均对促进会拟更改为总会表示同意,认为促进会更改为总会及时得当,易于识别、理解和形成品牌。另有省电子行业协会不同意促进会更改为总会,认为“总会”叫法不妥,体现不了联合性的特点,应更改为“广东省民间组织联合会”。茂名市老区建设促进会对我会更改名称不发表意见,并建议由主管单位决定。另在收回的51份对拟增设内部机构和创立信息化服务中心的意见反馈中,以省闽南经济促进会、四川商会等为代表的所有理事单位均表示同意,认为设立信息化服务中心顺应我省民间组织发展形势,能切实帮助各个会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增进相互了解。同时,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还指出,省信息化服务中心为会员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应是免费的,其发布会员提供的信息应设立无偿服务范围和有偿服务标准。
通过此次征求意见的反馈,可以看出,促进会的大多理事单位都积极履行职责,对我会的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也对促进会未来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寄予厚望。同时,也应看到促进会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促进会06年工作进展缓慢,因此也有部分理事单位对我会的工作提出质疑,对促进会当下的工作不支持不参与。只有尽快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我会服务民间组织的水平和能力,才能将广大民间组织团结起来,协力推动促进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