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会员单位代表赴兄弟省市考察学习的通知
2022-04-20
粤民总[2008]3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同意,我会拟于下半年组织会员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有关人员到兄弟省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考察计划见附件1)。学习考察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每批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单位于8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回省民间组织总会(见附件2)。
联系人:马丽莉、蔡慧娜、林桂妃
电话:(020)83341397、83333736-5512
传真:(020)83179231
广东省民间组织总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