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2022-04-20
“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于2009年1月25日正式成立,并于2月18日下午在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六楼会议室隆重举行成立揭牌仪式。广东省民政厅王长胜副厅长、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方向文局长以及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代表出席了揭牌仪式。王长胜副厅长在揭牌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基金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的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以及《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省民政厅批准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旨在加强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社会组织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完善;优化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增强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建立社会组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并为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提供依据;培育发展一大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代表性强、公信力高,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新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广东、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省民政厅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07〕127号)要求,制订了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设立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等级认定;设立评估委员会,由民政厅特聘有关部门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为评估专家,对评估小组的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公示、公告;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负责评估申请受理、组织专家小组实施评估和日常管理。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遵循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分类评定、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社会性评估。今年计划评估80个全省性社会组织和一批市、县(区)属社会组织,明年扩大评估范围,由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的评估逐步扩展到其他类别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从高到低依次为5A(AAAAA)、4A(AAAA)、3A(AAA)、2A(AA)、1A(A)。A级越多,表示社会组织整体水平越高,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告,并与政府资助、政策优惠、职能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评比表彰和监督管理等直接挂钩。凡成立两年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等级评估。行业协会、基金会等承担公共管理、政府职能和利用公共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实行动态管理。4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报民政部备案。评估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对象不收取任何费用,评估费用由各级财政给予保障。
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广东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必将为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王长胜副厅长在作重要讲话
王长胜副厅长(右二)、方向文会长(右三)会同两位嘉宾为省评估中心揭牌
黎建波常务副会长在主持省评估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全体人员参加省评估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王副厅长、方会长与到会领导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