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科学发展 促进行业协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作用——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在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摘要)
2022-04-21
国家民政部于10月10日至11日在广州召开了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李立国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现将讲话内容摘要如下:
李立国部长指出,此次会议目的是研究部署推动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任务和措施。对此有以下三点意见:
一、我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扶持发展有了新举措。一是出台政策法规。二是制定发展规划。三是转移政府职能。四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五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体制改革有了新突破。广东省于2006年率先对行业协会双重管理体制进行了突破性改革,登记方式上,由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再申请登记调整为可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直接登记;管理机制上,由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为主,转变为多个相关部门依法各司其职、综合监管。
(三)规范管理有了新提高。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健全。二是日常监管得到加强。三是监督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四是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李立国部长指出,政策措施的完善和管理工作的改进,使得我国行业协会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态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持续快速发展。二是产业覆盖面广。三是规模不断扩大。四是组织形态多样。
李立国部长强调,广大行业协会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一是服务政府,指导协调行业发展。二是服务社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三是服务行业,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四是服务会员,提供多元化服务。
此外,李立国部长还提出,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服从、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必须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突破,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处理好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者的关系,形成三者既各司其职又相互支持的局面;必须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
二、坚持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市场化方向
当前,我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经济社会发展为行业协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行业协会行政化倾向严重,过度依赖政府,政会不分,企业和行业认同度不高;一些行业协会人员老化,缺乏知识化、专业化人才,自我发展和为会员服务的能力不足;部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不完善,缺乏应有的民主议事机制和自律约束机制。同时,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相关法规不健全,扶持政策不完善,行业协会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以改革的方式解决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促进行业协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更大作用。
——坚持市场化方向,就是要根据市场需要设立行业协会。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企业是设立行业协会的主体,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了行业协会的产生、发展、壮大。
——坚持市场化方向,就是要牢固树立为市场主体服务的宗旨。行业协会是行业企业为了共同发展而自愿联合起来的互益性组织,提供良好服务是行业协会存身立命的根本所在,也是增强行业影响力、凝聚行业企业力量、赢得会员支持拥护的根本途径。
——坚持市场化方向,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作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和活动主体之一,必须遵循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
——坚持市场化方向,就是要不断拓展行业协会的功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政府承担的一些具体管理服务职能逐步转移给社会组织,其中有些需要行业协会来承接。
三、全面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
按照市场化方向和原则推进我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要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发展格局。正确认识和利用市场规律,合理运用行政管理手段,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登记工作。
(二)健全现代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制度。行业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会长自选、经费自筹、人员自聘、会务自主。一要建立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做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要建立诚信自律机制,行业协会要确保会员的知情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三要加强人才建设。四要加强党组织建设。争取到“十二五”末期,全国行业协会基本实现内部制度健全、民主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清晰、职能作用发挥明显;普遍接受社会评估;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并发挥作用;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发展规划,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高。
(三)完善行业协会法律政策体系。要本着积极审慎、与时俱进的精神,加强我国行业协会法律政策体系的建设。一要加快制定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二要推动政府转移职能。三要完善财政扶持发展政策。四要探索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对话、沟通、协调机制以及行业重大决策意见征询制度。五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争取到“十二五”末期,行业协会的社会保障、税收优惠、人事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不断完善,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行业协会法律政策体系。
(四)建立科学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行业协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一定要有利于行业协会的长远发展。一要推进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试点。二要切实做好政会分开。三要探索新型行业协会登记管理方式。四要加强监督管理。五要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争取到“十二五”末期,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登记管理体制;基本完成行业协会政会分开工作;建立以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管理制度;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管理机关的行业协会信息采集和分析系统。
最后,李立国部长强调,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关系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锐意改革,科学发展,准确把握我国行业协会发展的规律,努力开创行业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