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2022-04-21
2月25日,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由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方向文同志主持,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省民政厅副厅长王长胜同志作2010年度党工委工作报告并部署2011年工作。
王长胜同志在报告中指出,2010年,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在省委组织部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委和省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围绕贯彻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和《部省协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突出重点,先行先试,有力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党群建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任务圆满完成。我省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连续多次在全省及全国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省被评为省以上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先进单位60个,其中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的8个。省民政厅也在全国先进单位之列。二是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去年5月,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后,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立即行动,首先成立了省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指导小组,研究制定并下发了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方案。同时,组织各级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群团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三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面加强。目前,我省已有14个地级以上市、28个县(市区)成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登记管理机关牵头、业务主管单位各负其责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格局。省还建立了社会组织党工委、行业协会党总支、行业协会党支部三级管理体制。此外,还于去年9月成立了广东省社会组织纪工委。四是党建带群团建设初见成效。2009年11月省社会组织团工委成立以来,以建立组织、打牢基础、发挥作用为重点,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目前,已在全省性行业协会建立团委、团总支及团支部50个,其中团委13个;指导地市成立团工委10个。2010年5月省社会组织妇工委成立后,重点指导全省社会组织建立妇女组织的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妇女工作,先后组织了清华大学首批社会组织妇女干部培训班、社会组织优秀妇女代表参观世博会和“服务亚运当先锋”等活动。五是党工委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省党工委目前委员7名,下设办公室,在无编制的情况下,兼职配备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和专职人员,负责省社会组织党工委的日常工作。党工委成立以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审批制度等。
报告中,王长胜同志提到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至今仍未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一些市县区管理关系仍未理顺;二是社会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新手”较多,党务工作基础薄弱,存在“开展活动难、发挥作用难”的问题;三是党组织建设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党员等问题比较突出;四是社会组织基层党员比较分散、流动性较大,经费缺乏,组织开展活动难度较大。
王长胜同志还代表党工委对2011年党工委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2011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上台阶的关键一年。根据中央、省委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际,2011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主要抓好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继续督促和指导尚未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的市县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力争年内全省所有地级市全部成立社会组织党工委。二是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指导各地继续做好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确保应建尽建;突出抓好全省性行业协会建立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深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工作。指导各地积极组织开展深化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创新活动,突出抓好试点,树立典型,努力探索适合社会组织特点的社会组织党的组织生活创新模式。四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新创先争优活动方式和载体,确保我省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更扎实,出成果、出亮点、出经验。五是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先进活动。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抓好典型,树立榜样,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在 “七一”前夕表彰一批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六是加强社会组织群团的领导和指导。继续协调省总工会向全国总工会请示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工会工作委员会有关工作事宜,力争于今年底前成立。七是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政议政。争取社会组织列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界别,分配给社会组织一定的代表名额。八是进一步加强党工委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社会组织党务工作的基础建设,重点是出台几个指导性文件;加强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素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争取解决社会组织党工委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
会议还就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事宜进行了研究。
(来源: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