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方向文在全省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治理工作布置会上的讲话(摘要)
2022-04-21
5月18日,全省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治理工作布置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方向文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现摘要如下:
方局长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小金库”治理工作布置会精神,总结2010年全省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治理工作,具体布置2011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以下是方局长讲的四点意见。
一、2010年全省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去年,在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组织得力,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去年,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将民政部门增列为“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省市县(区)三级民政部门共派出345名干部负责治理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社会团体也成立专门机构,责任到人,会长和理事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社会团体党组织充分发挥保障作用,确保 “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顺利开展。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自查自纠得到落实。全省社会团体自查面达到100%,全省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检查发现“小金库”553个,涉及金额32633.73万元,已纠正和处理444个,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行政处罚51人,组织处理23人,党纪处理8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9人。其中,有10823个社会团体开展自查,检查发现“小金库”25个,金额362.45万元,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6个,全部得到纠正处理。二是重点检查工作到位。重点检查阶段,全省共组织检查人员2369人次,成立386个检查组,对1212个社会团体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20%。检查发现“小金库”28个,金额242.30万元,其中全省性社会团体6个。重点检查发现的“小金库”正在纠正和处理中。三是举报案件得到查实。各地积极拓宽举报渠道,梳理案件线索,对群众举报线索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核查。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各级治理机构共收到举报线索87件,目前已查实13件,涉及“小金库”13个,其中社会团体1个。四是治理工作得到中央治理领导小组的肯定。2010年8月,财政部部长、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旭人同志在广东检查工作工作时,认为广东治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成效显著,责任落实到位;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宣传报道深入广泛;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工作扎实细致,体现了广东省深入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广泛宣传发动,治理成效不断扩大。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并公布举报方式及奖励办法,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省在公开媒体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1200多篇次,编发治理工作简报近1000期,有效地扩大了治理成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管理体制上,全省行业协会、异地商会和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已全部改为业务指导单位,实现政社分开,法人治理结构得到完善,民间化、自治性明显增强;在内部管理上,80%以上社会团体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自律制度、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在会计制度上,社会组织基本落实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我省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虽然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对开展“小金库”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有的搞形式主义,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走过场;有的重部署轻自查,应付了事;有的对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严,对检查发现明显属于“小金库”问题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处理等。
二、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第三次、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都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今年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加大治理力度,努力取得成效。2010年12月15日,贺国强同志在听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时明确指出,“小金库”治理工作经过近2年时间治理,取得了成效,社会反响是好的。今后重点是抓两方面工作:一是要防止走过场,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今年2月14日,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第56次书记办公会上再次明确要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还要再扎实抓一年;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着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
(二)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确保治理工作圆满完成的迫切要求。去年,我省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严肃查处了一批“小金库”违纪违规问题,依法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建立和完善了一些制度办法,“小金库”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不重视、走过场问题依然存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尚未完善,产生“小金库”的制度根源还未完全铲除,“小金库”治理工作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和继续推进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确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小金库”治理涵盖诸多方面,涉及许多深刻的利益调整,是长期积累下来“久治难愈”的“顽症”,稍一松懈就会发生反弹,取得治理成效不易,巩固治理成果更难。如果这个时候我们自满懈怠、停滞不前,甚至盲目乐观,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中央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已经取得的治理成果也有可能丧失。而且这次专项治理工作较以往相比,持续时间长,工作难度大,必须坚持不懈,加大力度,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治理成果,才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希望全省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严格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
三、2011年社会团体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仍然很重,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2011年广东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按照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等五个阶段进行,抓好组织落实。
(一)全面复查,不走过场。这一阶段从现在起至6月上旬。今年治理工作的重点是解决走过场问题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全省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必须做到四条:一是全面纳入复查范围,复查面要达到100%。二是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各单位必须将全面复查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7天;必须及时填报《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承诺》;必须落实问责制,明确追究责任,接受群众的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三是对复查发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一旦发现“小金库”应当立即封存,停止运作,及时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管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清缴或拖延。四是及时上报工作报告和统计报表。全省性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必须于6月8日前将《“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文字说明和《全面复查责任承诺书》报送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复查报告和报表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据准确,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在相关报告和报表上分别签字,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也必须于6月8日前,将上述报告表、承诺书报业务主管单位。
(二)督导抽查,关注重点。这一阶段从6月中旬到7月底。今年督导抽查的重点有8类:一是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二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三是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四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五是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六是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七是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八是去年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今年对督导抽查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情节和性质的不同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
(三)狠抓整改,严肃法纪。8月份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实阶段。这一阶段,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认真抓好四项工作:一要严格按照整改政策标准,认真落实治理领导机构的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二要认真做好“小金库”资金及其形成资产的处理。对于“小金库”资金余额、使用“小金库”形成的资产以及追回的私分“小金库”资金,要及时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要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在“小金库”清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任负责人设立的,现任负责人都要按规定坚决予以纠正,否则追究现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四对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效。从9月份至11月底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机制建设阶段。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和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构建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五)总结验收,完善提高。12月份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总结验收阶段。按照中央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不仅要全面汇总成效、梳理经验,而且要查找不足、积极完善。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肃责任追究,坚决解决走过场问题,切实巩固治理成效,保证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果取信于民,推动广东的科学发展和和谐建设。
四、确保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实的基本要求
总的要求是:抓落实、见成效、出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时间落实、措施落实、任务落实;各社会团体党组织要充分发挥保障作用,确保 “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登记管理机关不同要以省级社会团体为重点,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遏制消极腐败和不正之风相结合,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相结合,与治理乱收费等专项工作相结合。
(三)严格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工作要求,继续坚持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和单位,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员的组织处理,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办理;对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财政、审计部门要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社会团体“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最后,方局长强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下大气力把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抓好,以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广东省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