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号召各地市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
2022-04-21
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号召各地市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
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妇工委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努力开创我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新局面。
二、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妇工委,推进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创新发展
2010年5月10日,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社会组织妇工委。各地市可参考省社会组织妇工委的管理模式,由各地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当地妇联、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组成筹备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市及各区县社会组织妇工委成立方案。要求在今年12底前,地级以上市要成立社会组织妇工委。2012年前,各市区、县力争成立社会组织妇工委。
三、加快建立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全覆盖
在成立妇工委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妇女组织的组建工作,社会组织中有3名以上女同志的成立妇女小组;不足3名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指导)所属单位或同行业、同类型的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妇女小组;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妇女同志较多,但没有成立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的,也应纳入社会组织妇工委的工作,确保妇女工作的全覆盖。
四、完善社会组织妇女组织管理机制,确保妇女工作贯彻落实
要配好配强妇工委成员。要通过深入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在社会组织中,挑选一些思想素质好、知名度高、实力强、乐于妇女工作的会长、秘书长等担任妇工委职责;在组建社会组织妇女组织中,要按照有关程序选配好班子成员。社会组织妇工委、妇女组织成立后,要明确分工,制定工作规划。
五、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和妇女的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妇女是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创先争优领导(指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和妇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开创社会组织妇女工作新局面
要按照省妇联的部署,积极开展“十项工程”;要结合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特点,探索加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方法、模式,推进妇女各项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和妇女在促进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积极作用。
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强调各地市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依托党建带妇建,把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纳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与党组织建设同加强、同推进。要解决好社会组织妇女组织工作人员、场所、经费等基本条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在今年12月底前将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情况上报省民政厅、省妇联、社会组织党工委。省妇联将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市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