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期全省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22-04-21
粤民总〔2011〕8号
关于举办第三期全省社会组织
财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全省各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社会组织“小金库”治理成果,落实整改措施,继续推进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财务规范建设,解决社会组织存在的财会突出问题,提高社会组织财务人员政策和业务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按照省“小金库”治理办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受省民政厅委托,举办全省性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培训班,分批次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及财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会长(理事长)、秘书长及其财会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共三天。
地点:广州市金城宾馆。
三、培训内容
(一)社会组织有关政策法规。包括相关税务、财会等政策法规和治理社会团体“小金库”有关政策;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包括社会组织财务管理知识、财务监督、财务公开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三)社会组织会计核算知识。包括社会组织票据管理与使用,会计核算、报表编制;
(四)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及税前扣除资格申报的有关问题;
(五)结业考试测评;
(六)先进社会组织介绍自身建设的经验;
(七)讨论总结。
四、培训方式
省纪委、财政厅、地税局、国税局、民政厅等单位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领导上辅导课;知名专家专题讲座;有关社会组织负责人介绍经验;考试测评,颁发结业证。
五、报到及费用
报到时间:2011年10月18日下午16:00-18:00、10月19日上午8:30-9:30。
报到地点:广州市金城宾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A出口)。
培训费用:900元/人(包含餐费、场租、资料费等,广州以外需住宿另行安排),经费由参加培训单位自行解决。
缴费方式:报到时交现金或支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智鹏 徐绚
联系电话:020-83341397、020-83333736转5512
报名传真:020-83179231、020-83190726
电子邮箱:gdngo@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