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举办全省性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2022-04-22
粤民间函〔2012〕47号
各全省性异地商会、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粤民民〔2012〕105号),推进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规范建设,促进异地商会、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委托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于今年10月30—31日举办一期全省性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性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每个协会限报2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30日至10月31日,共两天。
地点:广州市金城宾馆。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异地商会、行业协会最新政策法规。包括《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实施意见》及即将出台的《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等;
(二)解读异地商会、行业协会有关政策措施;
(三)开展“三打两建”,异地商会、行业协会构建企业、行业自律体系建设;
(四)全面开展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评估与异地商会、行业协会新修订评估指标体系;
(五)异地商会、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指引;
(六)异地商会、行业协会典型经验交流;
(七)异地商会、行业协会互动环节。
四、培训方式
省社工委、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单位领导上辅导课;有关异地商会、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经验;颁发结业证。
五、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免收培训费用,餐费、场租、资料费、专家授课费、结业证书制作费等由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培训专款经费解决;如需住宿,费用由参加培训单位自行解决。
六、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下午16:00-18:00;10月30日上午8:30-9:30(广州市区)。
报到地点:广州市金城宾馆(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地铁1号线东山口站A出口)。
六、联系方式
联 系人:潘智鹏 徐绚
联系电话:020-83341397、020-83333736转5512
报名传真:020-83179231、83190726
电子邮箱:gdngo@163.com
省社会组织总会QQ群(每个群限加100人,有3个群可以选择):1. 273819673;2. 206525031;3. 175357572
请将报名表(盖章)于10月26日前传真或电邮至省社会组织总会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