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成立法律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2022-04-22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的服务水平,维护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依据总会章程和法定程序,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理事会经表决决定,于 2013年6月19日正式成立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并于2013年6月25日举行揭牌仪式。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是总会常设的分支机构,是根据总会的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依据专业领域的划分而设立的专门从事总会专项业务活动的机构。按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法律工作委员会下设主任办公室、律师咨询团队、工作协调小组。其中委员会主任由吴婧律师担任,工作协调小组由电话服务小组、网络服务小组、培训支持小组和专项服务小组组成。
法律工作委员会将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在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决策及管理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参与处理涉及会员单位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法律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并就法律领域的相关工作提出专业建议;为会员提供特色的金融法律领域专项服务等。
如有需要,欢迎各位随时联系法律工作委员会,将为您竭诚服务,并请提出宝贵意见。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法律工作委员会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421号珠江投资大厦10楼全层
联系电话:020-66803299 (转871、706)
联 系 人:陈峥小姐 15800266364
邓文姬小姐 13922173535
邮 箱:gdngo_law@hotmail.com
QQ 号 码:陈峥小姐 504495233
邓文姬小姐 81405953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0-83646481
联 系 人:李相荭小姐 18620914576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2013年8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