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广东省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2024-08-16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基层社会组织人才的能力水平,助力我省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联合举办2024年广东省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班(第三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9月10日-9月12日,共3天。
二、培训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石仔岭街道南珠社区乐天大道1号乐天温泉酒店
三、培训对象
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云浮市等粤西北地区社会组织、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街道(乡镇)社会组织及其他有关社会组织、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
四、培训名额
本次培训名额共200人。
五、培训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百千万工程”经验;
2、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相关课程;
3、乡村振兴相关专题课程、优秀案例现场教学等。
六、培训师资
由省委党校专家、高校专家、社会组织管理资深人士等进行专业授课。
七、培训费用
入选学员免费参训,统一安排学员住宿(茂名市本地学员除外),往返交通自理。
八、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于2024年8月25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报名平台上填写相关信息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学员。
九、相关要求
1、原则上每单位仅限1人报名。
2、为保证学习效果,参训学员需保证全程参与当期所有学习,完成既定的学习任务。
3、本次培训统一安排外地学员(茂名市本地学员除外)入住标准双人间,如需单间或茂名市本地学员有住宿需求的,请在报名时标明并自行支付房差。
4、往返交通自理。
5、随行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李颖娜 黎莹舒 020-83646453
附件:广东省社会组织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班(第三期)通知.pdf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