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会员单位成立妇女小组的公示
2025-02-19
现有以下单位向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妇联申请成立妇女小组,根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相关规定和省妇联、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实现全覆盖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总会会员单位成立妇女组织需经总会妇联批复,现采用书面形式公示。总会妇联拟批复以下5家单位成立妇女小组:
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和服务协会
广东海洋协会
广东省明德幸福文化教育基金会
广东省润希靖南抗骨癌基金会
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如有异议请于七天内联系总会妇联,没有回复将视为同意。感谢各位的支持与配合!
联 系:党建办公室
电 话:020-83646441
网 址:www.gdngo.org.cn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6楼西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妇女联合会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