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加我省民间组织税收调研工作会议
2022-04-20
8月11日,省地税局和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在广州市地税大厦联合召开我省民间组织税收调研工作会议。省地税局、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广州市地税局、广州市五个地税分局(越秀、荔湾、天河、海珠及白云区)、省地税研究会、广州市地税研究会以及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等单位代表共25人参加会议。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黎建波、省地税研究会副会长冯任贤共同主持会议。会上,地税局的主要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对民间组织税收征管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省地税研究会副会长冯任贤代表民间组织税收问题专项课题调研组介绍了调研的成果,五个地税分局也分别作了各区民间组织税务登记及税收征缴情况的详细介绍。
市地税局税二处处长李健强指出,总体而言,国家对民间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对明确,但由于民间组织与非营利组织范围的交叉性和模糊性,给我省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我省民间组织对相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也存在差异,财务会计监督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因此,通过此次调研,正视我省民间组织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和民间组织的税收征缴行为是及时和必要的,调研结果对于税务机关和广大民间组织都具有双赢性。
市地税局税一处副调研员黄志强提出,依法纳税是每一个民间组织的光荣义务,关键是如何依法纳税。税务机关首先应将纳税的对象及收入范围确定,同时也应依据民间组织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大小,来确定它们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
越秀分局候艳婷同志指出,当前我省大多数民间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很多财务人员都是从其他营利性机构到民间组织兼职,因此对民间组织的税收法律制度及政策还欠缺了解。税务机关应该在全省范围内对民间组织进行专项培训,加强民间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的纳税意识和对税收法律制度及政策的了解,帮助他们明确民间组织应税收入的范围及界定标准。
省地税研究会副会长冯任贤作为此次调研组的组长,在认真听取了各个分局民间组织税务登记及税收征缴情况后,也向大会报告了税收调研组此次走访调研的情况。调研组由省地税局、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市地税局、省地税研究会及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相关人员组成,8月3日至8月8日,调研组先后走访了省建设监理协会、省建筑业协会、省企业联合会、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省医学会及白云学院六家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民间组织营利与非营利性收入界定不清,管理混乱;民间组织财务凭证、发票不统一;目前执行的民间组织税收政策文件部分已过期失效,政策不完善,不适应民间组织发展的形势;项目管理中重复征税;已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等几个方面。随后,来自各个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员针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和方式,气氛热烈,达到了召开会议的预期目的。
这次会议找出了当前我省民间组织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为政府职能转变进程的加快,我省民间组织的健康自由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