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工委2010年工作总结及2011年的工作计划
2022-04-21
2010年5月10日,全国首家社会组织妇工委在我省成立。成立至今,省社会组织妇工委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组织、联系和凝聚广大妇女,为创造性地推动全省妇女基层建设,做好社会组织妇女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筹建妇工委,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近年来,我省社会组织发展迅猛,全省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每年以8%的速度增长,在登记的28000个社会组织中,有女性150773人,占44.7%。按照省政府《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要求及省民政厅统一工作部署,促进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5月10日,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在广州市正式成立。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洪同志,省民政厅副厅长、省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王长胜同志,省妇联副主席刘兰妮同志,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级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负责同志,省社会组织党工委成员、团工委成员,部分社会组织妇女代表共130多人参加了会议。
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我省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成果,是建立社会组织科学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党和政府关于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社会 组织中贯彻落实,保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的正确方向;有利于更好地加强党委、政府与广大社会组织妇女群众的联系沟通,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有利于更好地反映社会组织妇女同志的心声、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妇女群众在社会组织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有利于促进我省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广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机构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妇女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组织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切实做好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妇工委成立后,组织召开了工作会议,研究确立妇工委组织架构,明确人员分工,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广泛征求妇女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省社会组织妇工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集中讨论,结合实际,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章程》以及《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章程等的制定和完善为妇女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在未来的工作中将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社会组织妇女工作能力
2010年5月,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席、委员一行13人赴上海考察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及妇工委工作,受到了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副局长徐乃平、单杰同志的热情接待。双方就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和社会组织妇工委工作遇到的情况、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上海市社团局的经验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广东社会组织妇工委考察组在沪期间还参观了世博园,并学习了上海市社会组织参与世博、为世博提供服务的好做法,为广东社会组织参与广州亚运、服务亚运吸取先进经验。
通过交流和研讨,省社会组织妇工委对加强自身建设,拓宽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手段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对提升基层妇女组织的创新力和工作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四)认真做好基础工作,为社会组织妇女服务
省社会组织妇工委成立后,妇工委领导、各委员完成大量的基础工作,落实了办公室、刻了公章、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等。认真为社会组织妇女工作者服务,积极组织全省大规模义务献血工作,公开出版社会组织书籍,推荐妇女工作先进人物评选等,充分发挥妇女工作在社会组织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配合亚运会、残运会作了大量的工作,为社会组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2011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妇女干部理论学习。结合粤创先组发〔2011〕5号文要求,组织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妇女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省妇女联合会“妇女民生10件实事”启动仪式的东风,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积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女干部、女职工参加政治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对新时期群众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妇女参与共推动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指导妇女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加快建立全省社会组织妇工委体系。按照民政和社会组织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指导地市社会组织妇工委领导小组,到社会组织单位及21个地市指导其开展妇女工作活动,力争在2013年前,各市及省属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全部成立社会组织妇工委及妇女小组等。今年3、4月份到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珠海、江门等六个地市率先指导检查落实成立妇工委的工作。
(三)完善“党建带妇建”工作机制。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做好日常工作和提高自身素质中建功立业,创先争优,形成“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党妇共建工作格局。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动力和保证。要善于发现典型、推介典型,加大对争优典范的宣传力度,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配合省直机关、省妇联做好创先争优评选推荐工作,适时对创先争优巾帼标兵进行表彰。
(四)加强对妇女工作者的培养教育。针对社会组织妇女工作者的需求,定期提供文化、礼仪、健康、养生、理财、教育、管理等多方面知识讲座和培训,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女性特色”教育新途径。通过组织座谈会、培训、到相关省市交流等形式,引导广大妇女不断学习优秀传统文化、世界知识、现代社会管理学科知识和妇女工作的专业技能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成为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行家里手。
(五)强化妇女信息和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妇女发展相关话题,扎实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和调研工作。建立和完善妇女工作信息员队伍网络,建立活动信息报备制,及时掌握社会组织妇女工作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互动,为推动机关妇女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配合省妇联开展妇女民生10件实事的启动工程要求,完成各项任务。积极配合省妇联等妇女机构开展基层妇女帮扶工作,筹集资金帮助妇女进行创业、捐资助学,帮助困难学生复学等系列工作。
广东省社会组织妇女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